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機構或者公民表達對個人、組織或政府一些被認為對中共具有敵對性質的言論、行動或政策的不滿或譴責等問題上的言行表達不滿的口號[1][2][3][4][5],替代形式包括「傷害14億人的感情」和「傷害中華民族的感情」。常見於《人民日報[6]、《中國日報[7]新華社[8]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媒體和政治宣傳機構,或出現於中國共產黨於各地的附屬報紙。中國人大常委會2023年9月公佈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首次在法律處罰範圍列明納入「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行為,引起廣泛爭議[9][10][11]

起源

這句話更早的起源是時任中華民國外交部長的陳友仁於1927年與英國交涉歸還漢口英租界時提出的。

這一句話最早出現在1959年的《人民日報》上,當時被用於批評與中國邊界爭端的印度[6]。在隨後的幾十年裏,這句話通常被各種官方渠道用來表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不滿。被指控「傷害中國人民感情」的有國家政府、國際組織[12],至汽車生產商[6]、報紙[13]、珠寶商[14]、連鎖酒店等[15],還有發表言論的運動員[16]、企業高管[17][18]、電影演員和音樂表演者。雖然這句話是最早由官方使用,但是留學生也被鼓勵使用這句話來表達對那些(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批評的不滿[2]

研究及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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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各年使用「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的次數(1949-2013年)[19]

香港大學中國傳媒研究計劃的班志遠(David Bandurski),從中國官媒《人民日報》(由1959年至2015年)中選取了143篇出現「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句子的文章。以國家來看,日本是被指責傷害感情次數最多的國家,達51次。美國排名第二,達35次。以議題來看,與台灣有關的事件共有28次,其次則是西藏問題,共有12次[1]

據《時代雜誌》文章,以非正式統計,單純依靠1946年至2006年;以中國大陸官方立場發言的傳媒「《人民日報》電子版」的數據庫進行搜索,結果得出中國大陸官方發表提出「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感情」的文章有一百餘篇[20]。《環球網》有文章指出,「中國人民的感情」、「傷害」為關鍵詞檢索《人民日報》1946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1日發佈內容,出現相關文章237篇,相關詞組240次,共涉及29個國家和地區。其中印度9次,法國16次,美國62次,日本96次[21]

中華民國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汪宏倫根據《人民日報》資料庫進行整理,發現從1949年至2013年《人民日報》共出現了319次「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19]

觀點

2016年8月,澳洲悉尼羅伊國際政策研究所亞洲項目主任夏美林(Merriden Varrall)在《紐約時報》上發表標題為《中國留學生威脅澳大利亞大學開放性》的評論文章,文中描述了一個「令人不安的趨勢」,「15萬中國留學生中有很多正把支持北京的立場帶入教室,扼殺辯論和開放性。」她認為:「中國學生在自我審查或監視、報告同學時,不一定是因為中國政府的壓力。而是很多中國學生認為,公開反對官方認同的觀點是不合適的……因為很多中國學生已經把認同官方觀點的需要內化了,所以保持澳大利亞自由開放辯論的標准仍將是一個頗為棘手的挑戰。澳大利亞的大學可以先從直面這個問題着手。」[5]

2016年9月8日,夏美林在《衛報》發表評論文章。文章分析中國學生為何會如此「玻璃心」、經常使用「傷害中國人民感情」這種說法。她又認為如果澳大利亞政府的政策在國際上受到批評,澳大利亞人民不會有類似中國人民這種「受傷」的感覺[5]

經濟學人》對此評價道,公眾憤怒往往是非常好用的工具,令中國拋開「不干涉其他國家內政」的外交原則,例如中方常常抱怨日本政客參拜靖國神社。但另一方面共產黨甚少願意讓民眾表達自己的感情,其實是擔心民意爆發會挑戰到黨中央的控制能力。[22]

麥克拉奇報》北京辦公室主任Tim Johnson評論說,「這句陳腔濫調被中共當局慣用以獲同情並批評他人」。[23]

被提及的個案

美國

部分美國國會議員會定期安排會見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均被中方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認為此舉「傷害中國人民感情」。

2011年7月16日,美國總統貝拉克·奧巴馬白宮會見達賴喇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稱「美方此舉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傷害中國人民感情,損害中美關係。」[24]

羅馬教廷

2000年3月18日,羅馬天主教會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對清初至民國時期在華死亡的120位傳教士和中國教徒封聖[25]。《人民日報》稱此舉「極大地傷害了中華民族的感情,是對12億中國人民的嚴重挑釁」[26]

歐洲

2008年10月23日,歐洲議會宣佈將2008年度沙哈諾夫獎授予中國社會活動家胡佳。而在此前,中國方面曾為了阻礙胡佳獲獎而對歐洲議會廣泛施加壓力,中國駐歐盟使團長宋哲在向歐洲議會主席遞交的警告信中稱,如果胡佳獲得沙哈諾夫獎,將嚴重損害中歐關係並「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27][28][29]

瑞典

2000年,瑞典學院諾貝爾文學獎授予時居法國的華裔作家高行健。《人民日報》撰文稱該機構的「倒行逆施」「極大地傷害了中華民族的感情,是對12億中國人民的嚴重挑釁」。[來源請求]

奧地利

在2019年8月,主營人造水晶製品奧地利品牌施華洛世奇(Swarovski)被發現在其官網上將香港列為國家,被指「傷害中國人民感情」。施華洛世奇公司隨後聲明稱,「一直都堅決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30]

墨西哥

2011年9月9日,墨西哥總統卡爾德龍會見達賴喇嘛。10日,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發表談話,稱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此舉「傷害中國人民感情」[31]

日本

2012年9月15日,日本政府涉國有化其管轄的領土釣魚台新華社稱此舉「傷害13億中國人民感情」[32]

香港

2019年8月3日,有民眾於尖沙咀降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並丟入大海,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聲明譴責「極端激進分子嚴重觸犯了中國內地的《國旗法》和香港的《國旗與國徽條例》,公然冒犯國家、民族尊嚴,肆意踐踏「一國兩制」原則底線,極大地傷害了全中國人的感情。認為必須依法嚴厲懲處,絕不手軟。」[33]

引入國家法律草案擬為罪罰

中國人大常委會2023年9月公佈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首次將該種描述納入為法律處罰的行為,引起廣泛爭議,包括一些法律學者在內公開提出反對,質疑其可能演變成新的口袋罪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勞東燕在微博中表示這是內涵極為模糊的概念,容易造成任意擴張行政處罰的範圍,並且可能激化警民矛盾。勞東燕指出,民族精神與民族感情屬於文化精神層面的事務,國家可以進行倡導,但不應通過法律強制的方式來推行,並警示這將會刺激民粹主義極端民族主義情緒的蔓延,從而進一步惡化公眾輿論環境,甚至給中國的外交造成障礙。《環球時報》前主編胡錫進也為此發文批評,認為應對相關內容做進一步完善,針對疑義將「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情況做出細化,例如直接指明上述言行與法西斯軍國主義民族分裂勢力等之間的關係,以此避免誤解。[9][10][11]

2024年6月,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不再包括傷害民族感情等字眼。

參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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