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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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也稱非全職、短期工作、部分工時(英語:Part-time job)是勞工的類型和就業形式之一,與全職概念相對,每週工作時間比全職工作少,一般是學生於工餘或課餘時間另找一份或多份工。一邊讀書一邊兼職的學生在台灣稱為工讀生、打工族,在中國大陸稱為勤工儉學,香港稱為半工讀或半工半讀。[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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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地方規定如果工人每週工作時間少於 20小時[1],則可以認為工人是兼職的。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資料顯示,近20年來在大多數發達國家(不包括美國[1]),兼職人數已經從四分之一增加到一半。選擇做兼職有許多的原因,像是有些人想要去打工而選兼職,或者是被僱主削減工時,甚至有些人是找不到全職工作。在國際勞工組織第175號公約要求兼職人員的待遇不差於全職工人[2]。
另外,一些人於工餘或課餘時間以自僱方式工作,亦是兼職的一種形式。這類兼職常見的有上門補習導師(家庭教師)、電腦維修、程式設計、鐘點家務助理、業餘模特兒等。
一般而言,兼職的工作時間會少於正常工時的職員,且工資亦較正職人員略低。依工作性質的不同,工時和工資不一定會比正職人員來得低,一般來說,持續性、定期的兼職工時一般較長,工資亦較低,而短期、臨時或非定期的兼職則工資較高。
如在7-11的兼職員工,其工作時間可能會偶而,甚至經常比店長來得長;而如在資訊展裏兼職的工讀生,其工資亦有可能比正職員工高。
在台灣,兼職亦受到勞動基準法的保護。香港的法例亦有保障兼職員工的權益,僱主要為兼職僱員供強積金。
「兼職」也可以用在學生身上(通常在高等教育中),兼職學生每個學期只修幾門課程,而不是修全部課程。
現今社會資訊發達,加盟創業亦成為兼職及副業的一個選擇,特許經營[3]讓創業人士可以投入較少時間營運自己的副業兼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