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博士學位
俄式学制中颁授给研究生的一种学位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副博士學位(俄語:Кандидат наук;英語:Candidate of Sciences),前蘇聯、現在的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哈薩克、北朝鮮等流行俄式學制的歐亞國家的一種頒授給研究生的學位,級別高於碩士學位,低於俄式學制的全博士學位。在取得副博士學位後,研究生才能夠修讀全博士。
要修讀副博士必須先完成4年的大學本科專業教育和2年的碩士研究生專業教育(或者是直接完成5年的大學專業教育獲得俄式學制的專家學位),再經過數年研究生階段的學習(一般為3年),通過專業、外語、哲學(含文史等各門社會科學)的資格考試,最終提出論文,並通過口頭答辯,才能得到學位。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國際教育統計中,把副博士學位等同於PhD。[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1990年10月《國家教委、人事部關於獲得蘇聯、東歐國家副博士學位人員回國後待遇的通知》:「獲得蘇聯及東歐國家副博士學位人員回國工作後,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條件,與國內獲得博士學位人員相同」,也就是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副博士學位(俄制)學位被認定相當國內大學或歐美日各國大學授予的博士學位。
依中華民國教育部2000年12月7日臺(89)審字第89155812號函示:「大學畢業後修業3年,或碩士畢業後修業2年,取得俄國Kandidat Nauk學位文憑者,可直接採認等同我國博士學位送審助理教授資格。」,也就是說:在臺灣,這個學位被認定相當歐美日各國和臺灣本土的大學授予的博士學位,Kandidat Nauk是西里爾字母詞組的拉丁化,漢譯為副博士。
新西蘭政府規定,副博士學位獲得者申請移民新西蘭的列入最高的第10級(Level 10, a.k.a. Doctors Level)。[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