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愛爾蘭行政院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北愛爾蘭行政院(英語:Northern Ireland Executive)是北愛爾蘭經權力下放後組成的政府機關,為北愛立法機關北愛爾蘭議會下的行政分支,屬協商政治政府。行政院是因應英國和愛爾蘭雙方達成的貝爾法斯特協議成立,並根據《1998年北愛爾蘭法令(英語:Northern Ireland Act 1998)》獲法定地位,需要向北愛爾蘭議會負責。行政院在法例中全稱北愛爾蘭議會行政委員會(Northern Ireland Assembly Executive Committee)。
Quick Facts 北愛爾蘭政府機構, 機構概要 ...
北愛爾蘭政府機構 | |
---|---|
北愛爾蘭行政委員會 | |
北愛爾蘭行政院標誌 | |
機構概要 | |
成立時間 | 1999年12月2日 |
前身機構 | 直轄愛爾蘭[*]、直轄愛爾蘭[*] |
機構類型 | 政府、行政機構 |
機構駐地 | 貝爾法斯特斯托蒙特村(英語:Stormont Estate)斯托蒙特城堡,BT4 3TT |
僱員數 | 27,712(2011年9月)[1] |
年度預算額 | £10,329.1百萬 £1,191.3百萬(2011至2012年度財政儲備)[2] |
隸屬部長 | 首席部長:米歇爾·奧尼爾 副首席部長:艾瑪·利特爾-彭傑利(英語:Emma Little-Pengelly) |
網站 | northernireland.gov.uk |
Close
北愛爾蘭行政院由北愛爾蘭首席部長和副首席部長及各部部長組成。行政院的大多數部長由議會多數黨或執政聯盟任命,不過北愛爾蘭司法部長是以跨陣營投票(英語:Cross-community vote)方式在議會選出。行政院會為英國的三個權力下放政府之一,其餘兩個為蘇格蘭政府和威爾斯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