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部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新疆北部[1]:4[2],又稱北疆[1]:4[3]、北疆地區[1]:4[2],清朝時稱準部,指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天山以北的地區。依現行行政區劃包括烏魯木齊市、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塔城地區、阿勒泰地區)、克拉瑪依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等地[3]。亦有將烏魯木齊市、昌吉回族自治州歸入東疆的分法[4]。 依現行行政區劃區分的新疆南部(藍色)、新疆北部(黃色)及新疆東部(紅色) 此條目介紹的是新疆地理。關於北疆,請見「北疆 (消歧義)」。
新疆北部[1]:4[2],又稱北疆[1]:4[3]、北疆地區[1]:4[2],清朝時稱準部,指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天山以北的地區。依現行行政區劃包括烏魯木齊市、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塔城地區、阿勒泰地區)、克拉瑪依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等地[3]。亦有將烏魯木齊市、昌吉回族自治州歸入東疆的分法[4]。 依現行行政區劃區分的新疆南部(藍色)、新疆北部(黃色)及新疆東部(紅色) 此條目介紹的是新疆地理。關於北疆,請見「北疆 (消歧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