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惡 (法律)法律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十惡為古代中國法律對十種重大犯罪的總稱。 中國古代對重大犯罪的法律判定從秦漢起便逐漸形成,及至《北齊律》正式明確了「重罪十條」,隋朝《開皇律》又在「重罪十條」的基礎上發展為「十惡之條」列入律典,其後歷代均相繼沿用。 而所謂「十惡」,原本並非中國古代的專門法律術語,而是佛教術語。學者周東平認為《開皇律》借用了這個概念並賦與其全新的法律內涵,體現了當時佛教對中國文化的影響。[1]而今十惡在中文裏已經具有了宗教上和法律上的雙重含義。
十惡為古代中國法律對十種重大犯罪的總稱。 中國古代對重大犯罪的法律判定從秦漢起便逐漸形成,及至《北齊律》正式明確了「重罪十條」,隋朝《開皇律》又在「重罪十條」的基礎上發展為「十惡之條」列入律典,其後歷代均相繼沿用。 而所謂「十惡」,原本並非中國古代的專門法律術語,而是佛教術語。學者周東平認為《開皇律》借用了這個概念並賦與其全新的法律內涵,體現了當時佛教對中國文化的影響。[1]而今十惡在中文裏已經具有了宗教上和法律上的雙重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