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爾吉斯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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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爾吉斯部長會議主席,是吉爾吉斯的政府首腦。2010年前,吉爾吉斯總統的權力遠遠大於總理;2010年憲法公民投票後,國家過渡到議會制,總統很多的權力交給了議會和內閣。
總統可以任命臨時總理,他的任命為代總理。代總理經過議會通過為正式的總理,然後由總理組成的責任內閣。2021年5月5日,總理職稱改為部長會議主席。
吉爾吉斯部長會議主席,是吉爾吉斯的政府首腦。2010年前,吉爾吉斯總統的權力遠遠大於總理;2010年憲法公民投票後,國家過渡到議會制,總統很多的權力交給了議會和內閣。
總統可以任命臨時總理,他的任命為代總理。代總理經過議會通過為正式的總理,然後由總理組成的責任內閣。2021年5月5日,總理職稱改為部長會議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