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
中國的經濟特區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為了區別於1980年代的經濟特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常被稱為「新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了順應經濟全球化與區域經濟一體化趨勢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內在要求,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國家所建立的以制度創新為主要動力,以全方位改革試點為主要特徵,對全國社會經濟發展帶來深遠影響的實驗區。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除了具有 「經濟開發區」、「經濟特區」、農村綜合改革試驗區的內涵,還涉及到社會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的改革,是一項以全面制度體制建設的方式推進改革的系統過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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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簡稱 發改委)副秘書長范恆山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國務院已經先後批准了12個國家綜合配套改革的試驗區,這些試驗區從主題上分可以分為:第一主題開發開放的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深圳市、廈門市、義烏市的試驗區,第二主題統籌城鄉的重慶和成都,第三主題兩型社會建設的武漢城市圈和長株潭城市群,第四主題新型工業化道路探索的瀋陽經濟區,第五主題農業現代化的黑龍江省的兩大平原,第六主題還有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山西省。
此外,國務院還設立多種區別於「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試驗區,例如金融試驗區:浙江省溫州市、廣東省珠江三角洲、福建省泉州市、雲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山東省青島市,以及廣東汕頭華僑試驗區和廣西東興、內蒙古滿洲里、雲南瑞麗市國家級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標誌着中國進入新一輪改革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