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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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軍人,包括女軍官和女兵,是指一國軍隊中服役的女性軍職人員,包括戰鬥人員和非戰鬥人員,其職責與男性軍人一樣,都是保衛國家安全,保衛及守護國家邊境,政府政權穩定,社會安定,有時亦參與非戰鬥性的包括救災等工作。女性軍人因體力和身體機能問題而很少分配至步兵部隊或戰鬥單位,反而大多隸屬於後勤單位、文書、情報、維修、通訊、軍醫與院校等軍事設施工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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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後勤兵能發揮很大的作用。女兵也時常分配到空軍與海軍任飛行員和通信員。[2]關於是否應該讓女兵上戰場,跟男性一樣去承擔安全及生命上的風險,一直是個爭論不休的議題。
目前全世界僅只有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以色列、挪威、瑞典、古巴的女性跟男性一樣都要從軍,其他國家女性則是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要進入軍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