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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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中央刊國徽。 | |||||
第十四屆 (2023年1月至今) 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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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 唐登傑 | ||||
副主任(8) | 羅清宇、賀天才、謝紅(女)、吳俊清、王純、張志川 | ||||
秘書長 | 郭海剛 | ||||
機構概況 | |||||
上級機構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 | ||||
機構類型 | 省級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 | ||||
行政級別 | 正省級 | ||||
授權法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組織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 ||||
財政撥款收入 | 8623.31萬元(2017年) | ||||
上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山西省委員會 | ||||
本級中共組織 | 中共山西省人大常委會黨組 | ||||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 | 省紀委監委駐省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 | ||||
聯絡方式 | |||||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 |||||
實際地址 | 中國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大街 | ||||
對外官網 | 山西人大網 | ||||
機構沿革 | |||||
前身 | 山西省革命委員會 | ||||
成立時間 | 1979年12月 | ||||
影像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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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是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歷史沿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1954年憲法及地方組織法並未規定設置省級人大的常務機關。
1979年7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若干規定的決議》,其中規定:「縣和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它是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1]。1979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召開山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選舉產生常務委員會[2]。
機構設置
- 辦公廳
- 研究室
- 信訪局
- 法制工作委員會
- 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
- 農村工作委員會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
- 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
- 民族宗教僑務外聯工作委員會
- 預算工作委員會
- 事業單位
- 人民代表報社
-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信息中心
-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後勤服務中心
-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醫務室
歷屆組成人員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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