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勞動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強迫勞動是指人們在違背自己的意願下,被以懲罰或威脅的方式做任何工作服務,強迫勞動包括所有的奴隸制做法、童工、人口販運、抵押勞工、債奴、徵兵制、監獄勞動等,包括合法、非法或是法律所訂之義務。其中國際勞工組織於第105號公約《廢除強迫勞動公約》中充分說明與呈現強迫勞動一詞。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請協助改善本條目或在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此條目可能包含原創研究。 (2014年6月11日) 此條目需要編修,以確保文法、用詞、語氣、格式、標點等使用恰當。 (2022年6月29日)
強迫勞動是指人們在違背自己的意願下,被以懲罰或威脅的方式做任何工作服務,強迫勞動包括所有的奴隸制做法、童工、人口販運、抵押勞工、債奴、徵兵制、監獄勞動等,包括合法、非法或是法律所訂之義務。其中國際勞工組織於第105號公約《廢除強迫勞動公約》中充分說明與呈現強迫勞動一詞。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請協助改善本條目或在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此條目可能包含原創研究。 (2014年6月11日) 此條目需要編修,以確保文法、用詞、語氣、格式、標點等使用恰當。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