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脫維亞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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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的拉脫維亞行政區劃成型於2009年7月1日。拉脫維亞行政區劃改革後,原有的兩級地方行政結構變為單一的市鎮結構。改革前,區為一級地方行政單位,而城鎮(或城市)、城鎮的鄉村部分以及行政堂區為二級地方行政單位。改革後,取消了區級別,而城鎮(或城市)、城鎮的鄉村部分以及行政堂區組合成110個市鎮,另外九個大城市為擁有自己市議會及行政管理的共和國城市。
大部分的市鎮再劃分成城鎮或行政堂區。但也有幾個市鎮沒有進一步劃分。
2020年6月10日,拉脫維亞議會批准了市鎮改革方案。110個市鎮和9個共和國城市精簡為42個地方行政單位:35個市鎮和7個國家級城市。2021年6月1日,拉脫維亞憲法法院(英語:Constitutional Court of Latvia)裁定把瓦拉克利亞尼市鎮合併至雷澤克內市鎮為違憲行為。因此拉脫維亞議會決定保留瓦拉克利亞尼市鎮為第43個地方行政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