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哨人
揭露組織內部不誠實或非法行為的人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吹哨人(英語:Whistleblower,中文譯名有告密者、告密人、吹哨者、檢舉人、揭黑幕者、揭弊者、扒糞者、弊端揭發人等,粵語稱㧻魁,台灣檢舉達人亦屬吹哨人)指的是揭露一個組織(無論其是私有還是公共的)內部非法的、不誠實的或者有不正當行為的人。
此條目可參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來擴充。 |
這些行為可以被分為幾種不同的情況,比如違反企業或組織內部規定、違法、可能對公共安全及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是欺詐與腐敗。而吹哨人可以選擇將有關這些行為的資訊對內或者對外公佈。如果是對內公佈的話,該吹哨人可以選擇將資訊披露給該組織內部的其他人以引起注意並解決問題。如果是對外公佈的話,吹哨人可以選擇將有關資料交予第三方組織,比如聯繫媒體公之於眾,或者向政府部門/有關機構反映問題,向法院提起訴訟等。吹哨人往往容易被被吹哨者實施報復打擊。許多第三方組織,比如維基解密,往往會為他們提供一定的保護,但這種保護往往十分有限。吹哨人通常會面對被吹哨者的法律訴訟、刑事指控、誣衊以及停職等報復性處罰。但吹哨人往往能起到不少正面作用,比如大幅度降低行政監察成本,制止問題的發生,對不遵紀守法的企業有很大威懾力。[來源請求]
歐美很多國家都立法建有「吹哨人制度」,「吹哨人制度」的法理在於:以公平正義動機為前提,檢舉屬實有利於社會大眾維護公正,就應得到法律保護。[1]
而吹哨人所作的告密行為,粵語俗稱為「㧻魁」。
有許多法律旨在保護吹哨人。一些第三方團體甚至為吹哨人提供保護,但是這種保護非常有限。吹哨人面臨着法律訴訟、刑事指控、社會污名化以及丟掉職位、職務或工作的風險。 吹哨行為也分為對內檢舉和公共檢舉兩種。 這種分類取決於某人選擇檢舉的組織類型是私營部門抑或是公共部門。在眾多因素的影響下,兩類檢舉造成的結果各不相同。但是,公共檢舉更有可能導致刑事指控抑或是被判決監禁。選擇檢舉私營部門組織或機構的吹哨人更有可能面臨解僱、法律和民事指控。
我們可以從倫理視角研究更深層次的吹哨人理論與問題,以及人們為什麼選擇吹哨(whistleblow)。吹哨是一個延續多年的倫理辯論主題。主張吹哨符合道德的一派堅持認為,吹哨是公民不服從的一種形式,其目的是保護公眾免受政府不當行為的侵害。[2][3]而反對派則認為吹哨是違反保密原則的不道德行為,尤其是在那些處理敏感的客戶或患者資訊的行業中。[4]
吹哨人應該獲得法律保護 吹哨人經常面臨報復,來自被指控的組織或團體。關於吹哨的正當性、吹哨的道德責任(特指分割謬誤)以及對吹哨制度的評估等問題是政治倫理領域(英語:political ethics)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