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滿議定書
大日本帝国与满洲国签订的协议条款项目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日滿議定書》(日語:日満議定書/にちまんぎていしょ Niti-Man Giteisyo)是在滿洲國大同元年(1932年,昭和七年)9月15日由大日本帝國與滿洲國簽訂的議定書。日本於1931年入侵滿洲,再於1932年3月1日成立滿洲國,最終於本條約中承認它。條約亦包括一共同防衛協議,容許日本於滿洲國領土駐兵[1]。
Quick Facts 満洲国新京ニ於テ帝国特命全権大使ガ満洲国国務総理ト共ニ署名調印シタル議定書, 狀態 ...
満洲国新京ニ於テ帝国特命全権大使ガ満洲国国務総理ト共ニ署名調印シタル議定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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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滿議定書》簽印場景 | |
狀態 | 失效 |
簽署日 | 1932年9月15日 (1932-09-15) |
簽署地點 | 滿洲國新京特別市 |
生效日 | 1932年9月15日 (1932-09-15) |
失效日 | 1945年8月18日 |
簽署者 | 全權委員:武藤信義 國務總理大臣:鄭孝胥 |
締約方 | 大日本帝國 滿洲國 |
語言 | 日文、中文(以日文原文為準) |
收錄於維基文庫的條約原文 | |
《日滿議定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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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代表是陸軍大將武藤信義(關東軍司令官),滿洲國代表則是國務總理鄭孝胥。雙方於新京簽字於上,彼此享以香檳酒,完成手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