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斯特和約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明斯特和約(Vrede van Münster),簽定於1648年,和約中西班牙國王費利佩四世正式承認荷蘭為主權國家。明斯特和約被視為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的一部份,三十年戰爭和八十年戰爭結束的里程碑。 簽署明斯特和約時的發誓儀式,1648年由格拉爾德·特鮑赫(英語:Gerard Terborch)繪 1648年以後的歐洲 慶祝明斯特和約的簽訂 (1648) 由巴斯勒莫斯・范・德・赫斯特(英語:Bartholomeus van der Helst)繪
明斯特和約(Vrede van Münster),簽定於1648年,和約中西班牙國王費利佩四世正式承認荷蘭為主權國家。明斯特和約被視為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的一部份,三十年戰爭和八十年戰爭結束的里程碑。 簽署明斯特和約時的發誓儀式,1648年由格拉爾德·特鮑赫(英語:Gerard Terborch)繪 1648年以後的歐洲 慶祝明斯特和約的簽訂 (1648) 由巴斯勒莫斯・范・德・赫斯特(英語:Bartholomeus van der Helst)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