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吏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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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吏部尚書,常雅稱為天官、冢宰、塚宰、太宰,為明朝六部中吏部的最高級長官,負責掌管官員的任免、封賞、考核等[1],正二品[2]。
14世紀中國的明朝吏部尚書,相當於當今西方各國的人事部長、人力資源部長,或中華民國五權憲法下的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與考試院銓敘部部長。
明朝吏部尚書中,既有蹇義、王直等一代名臣,亦有詹徽等謀權諂媚的官僚[3]。永樂遷都後,明朝設置南京六部,「南京吏部尚書」以及其他五尚書等職位,多為虛銜,多為參贊機務或養清望閒職之所,重要性已無關政體本身[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