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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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生(1965年1月—),廣東省揭陽市榕城區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1985年12月參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揭東縣副縣長、揭東縣公安局局長,並在此期間開始收受賄賂[1]。
2017年12月由揭陽市揭東區副區長調任揭陽市司法局局長[2][3],2019年1月14日至2020年3月26日任揭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4][5]。2022年6月24日,在揭陽市外事局局長任上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國共產黨揭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揭陽市監察委員會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6]。2022年9月16日因涉嫌受賄行賄,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移送檢察機關處理[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