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槍用榴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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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榴彈,或稱步槍用榴彈、槍口發射用榴彈,是一個由步兵使用,採用步槍作為榴彈的發射裝置的特殊火器。其目的是為了讓榴彈投射到比用手擲出的榴彈更遠的範圍,藉此增強此種武器的效能。步槍用榴彈第一次被廣範圍的實際應用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其後被使用至今。步槍用榴彈是一個廣義詞,它包含了各式各樣不同種類跟型式的彈頭,具殺傷性的彈頭包括高爆彈(High Explosive)、破片彈(Fragmentation)、燒夷彈(Incendiary)跟反坦克彈(Anti-Tank)。非殺傷性的則包括震撼彈(Concussion)、煙霧彈(Smoke)跟閃光彈(Flare)。今日,許多國家的軍隊已將此種榴彈替換成可裝在步槍外圍的榴彈發射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