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主義
國家通過戰爭或和平方式取得海外土地的政策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殖民主義是指一個國家通過戰爭或其他方式尋求或取得另外土地及其土著居民的政策。[1]殖民者通常會取得當地的實質性特權,而且殖民者會掠奪土著居民的財產,或建立使他們處於不利地位的法律和系統。[2]
西歐國家在美洲、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建立的殖民地時,殖民者殺害、強制同化或趕走土著居民,然後以歐洲或其他地方的人民加以取代。這些西歐定居者在當地形成了少數群體,但卻擁有統治權。[3]
在歐洲對澳大利亞、新西蘭和大洋洲其他地方的殖民統治期間,探險家和殖民者經常將這些陸地視為 terra nullius(拉丁語中的「空地」)。由於缺乏西方農業技術,歐洲人認為這片土地未經人類改變,因此儘管存在土著居民,但仍將其視為無人居住。[4]
儘管聯合國自1946 年以來就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的獨立發表了無數聲明和公投,但世界上仍有 60 多個殖民地,包括波多黎各、關島和百慕達。[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