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正茂(1513年7月6日—1592年1月17日),字養實,號石汀直隸歙縣上里村(今安徽)人,祖籍直隸丹陽(今江蘇[1],同進士出身。

Quick Facts 殷正茂, 籍貫 ...
殷正茂
大明南京刑部尚書
籍貫南直隸徽州府歙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養實,號石汀
出生正德八年六月初四日
(1513年7月6日)
逝世萬曆二十年(1592年1月17日)
配偶娶莊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舉人
  •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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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由國子生中式癸卯應天府鄉試第三十五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登丁未科會試第一百三十名,三甲一百九十七名進士[2],與張居正同榜,授行人。三十二年四月選授兵科給事中,次年八月巡視京營。進禮科右,三十四年十月升兵科左,劾罷南京刑部侍郎沈應龍。三十五年三月出為廣西按察司副使、提調學校,三十八年正月考察以貪被罷黜革職。後復任雲南副使。

隆慶元年(1567年)正月復除湖廣兵備副使,八月升浙江右參政,二年九月遷江西按察使[3]

隆慶三年冬,廷議鎮壓古田壯族韋銀豹、黃朝猛之亂。殷正茂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廣西。與提督李遷調土、漢兵十四萬,令總兵俞大猷為將,分兵七道進,連破數十巢。黃朝猛死,韋銀豹被叛徒廖東貴出賣,解送至京城。五年五月以功進兵部右侍郎,仍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繼續擔任巡撫。八月接替李遷總督兩廣軍務兼巡撫廣東[4]。兩廣總督任內的萬曆元年(1573年),東莞縣的南部被分拆新安縣,範圍包括今天的香港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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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年間為殷正茂所立殷尚書坊

萬曆三年(1576年)加兵部尚書銜,六月召為南京戶部尚書,四年二月改任戶部尚書。萬曆六年(1579年)六月累疏乞休,准致仕歸鄉。

萬曆九年十一月,又起用為南京刑部尚書,十一年正月被劾致仕[5]萬曆二十年(1592年)卒。《明史》有傳。[6]

其他

殷正茂有軍事才幹,但生性貪婪,鎮壓古田壯族韋銀豹、黃朝猛之亂時,首輔高拱說:「吾捐百萬金予正茂,縱幹沒者半,然事可立辦。」[7]張居正死後,御史張應詔刑部尚書殷正茂以二座金盤種植珊瑚賄賂張居正,又用金珠翡翠象牙饋送馮保及張居正家人游七。

家族

曾祖殷文清、祖殷頫、父殷鐄;母吳氏,繼母程氏。重慶下,弟正芳;正華;正蒔;正蒞。

註釋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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