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陽郡 (東漢)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永陽郡,中國古代的郡。 東漢初平四年(193年)十二月,分漢陽郡上邽縣置[1],領上邽、清水縣(析上邽縣復置)、罕幵縣(析上邽縣復置)、緜諸道(析上邽縣復置)4縣。建安十九年(214年),郡廢併入隴西郡[2]。
永陽郡,中國古代的郡。 東漢初平四年(193年)十二月,分漢陽郡上邽縣置[1],領上邽、清水縣(析上邽縣復置)、罕幵縣(析上邽縣復置)、緜諸道(析上邽縣復置)4縣。建安十九年(214年),郡廢併入隴西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