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憲法委員會
法國的違憲審查機關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憲法委員會(法語:Conseil constitutionnel)又譯作憲法法院,是法國的違憲審查機關,於1958年10月4日設立,主要職責為維護憲法價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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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法國憲法委員會, 設立 ...
法國憲法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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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eil constitutionnel | |
設立 | 1958年10月4日 |
所在地 | 巴黎皇家宮殿 |
所在國 | 法國 |
法官選任方式 | 總統或國會議長任命 |
設立法源 | 法國憲法 |
法官任期 | 九年 |
法官人數 | 9名法官 + 2名前總統 |
網址 | 憲法委員會網站 |
憲法委員會主席 | |
現任 | 洛朗・法比尤斯 |
首長上任時間 | 2016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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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委員會得就國會通過的法案被總統簽署成為正式法律前,就其合憲性作出憲法裁決。在1971年,委員會裁決,合憲包含符合憲法前言提到的兩文件——人權和公民權宣言和法蘭西第四共和國憲法前言,兩者列出憲法保障的權利(如言論自由)。[來源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