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盜
在海上從事搶劫其他船隻的強盜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海盜或稱海匪[1]、海賊、海寇、洋匪、島寇、綠客[2]等,是海上的強盜。指在沿海或海上搶劫其他船隻財產的人,是一門相當古老的犯罪行業。海盜大部分被認定為罪犯,但從事搶劫只是一部份業務,也有部分海盜是同國政府扶植來打壓敵國殖民地與貿易線的準軍事海軍、武裝漁船和僱傭兵,是為「私掠」。而主要工作還是從事非法海運與私下處理糾紛。而且據航海文獻紀錄,海盜在分工與分成很細,由於船上資源為配給制度,加上長期共度一船相處以及物品交易的需要,這些環境限制的外在因素,造成他們實際上是(對內部)十分講究紀律與信用的群體,由集體決策形成契約得運作[3][4]。故有時等到官府停止海禁,他們很快又就變成合法商人[5][6]。不過當今現代的海盜已經不是古典型態的經濟,對貨物並沒有興趣,大多以勒索船東為生,是受國際公約規範為共同敵人,合約國只要有意願或遭受威脅可無差別攻擊海盜。[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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