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蒙古
清朝治蒙历史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清代蒙古囊括了現今蒙古族居住的絕大部分地區。自努爾哈赤建立後金起,就與附近的蒙古諸部會盟、聯姻。天命九年(1624年),蒙古科爾沁部首先成為後金的藩屬[1]。「本朝龍興,蒙古科爾沁部率先歸附,及既滅察哈爾,諸部相繼來降。於是正其疆界,悉遵約束。有大征伐,並帥師以從。及定鼎後,錫以爵祿,俾得世及。每歲朝貢以時,奔走率職惟謹,設理藩院以統之[2]。」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渥巴錫率土爾扈特部內附,蒙古除布里雅特、卡爾梅克由俄羅斯帝國統治,其餘各部均納入清朝版圖,乾隆帝作詩曰:「從今蒙古類,無一不王臣。」[3]
匈奴 | 東胡 | ||
南匈奴 | 北匈奴 | 鮮卑 | |
鮮卑 | 丁零 | ||
柔然 | 高車 | ||
突厥汗國 | 鐵勒 | ||
東突厥 | |||
薛延陀 | |||
唐朝(單于都護府·安北都護府) | |||
後突厥汗國 | |||
回鶻汗國 | |||
契丹 | 阻卜 | 黠戛斯 | |
遼朝 | 克烈 | 乃蠻 | |
蒙兀 | |||
蒙古帝國(諸汗國) | |||
元朝(嶺北等處行中書省) | |||
北元與後蒙古帝國時期 | |||
韃靼(東蒙古) | 瓦剌(西蒙古) | ||
喀爾喀 | (四衛拉特) | ||
清朝(清代蒙古·準噶爾汗國) | |||
內屬蒙古·外藩蒙古(內札薩克·外札薩克) | |||
中華民國境內盟旗 (塞北四省) |
博克多蒙古國 | ||
外蒙古(地方) | |||
蒙古人民共和國 | |||
中國蒙古族 (內蒙古自治區) | |||
蒙古國 | |||
民族 · 文化 · 地理 · 漠南 · 漠北 | |||
泛蒙古主義 | |||
清代蒙古分為八旗蒙古、內屬蒙古與外藩蒙古,實行盟旗制與札薩克制。八旗蒙古於天聰九年(1635年)從八旗滿洲中分出,是與八旗滿洲、八旗漢軍性質相同的軍事組織。此後建旗、劃界,旗逐漸成為整個蒙古地區的社會組織方式,旗亦演變成至今仍在使用的行政單位。內屬蒙古各旗由朝廷任命官員治理,與內地的州、縣無異。外藩蒙古各旗則由當地的世襲札薩克管理,處於半自治狀態。在外藩蒙古,以若干旗合為一盟,設正、副盟長,掌管會盟事宜,並對各旗札薩克進行監管。在中央,則由理藩院統管蒙古事務。
外藩蒙古又按其歸附清朝的先後分為內札薩克蒙古與外札薩克蒙古。內札薩克蒙古即內蒙古,於天命至康熙初年陸續歸附清朝,並隨清軍征伐各地,「多從龍功臣」[4],不但政治地位較高,還保留了一定的兵權。康熙中期以後歸附的各部稱為外札薩克,雖然也享有較高的封爵,但其兵權統歸當地的將軍、都統、駐紮大臣(西套蒙古二旗除外)。外札薩克蒙古中的喀爾喀四部後來成為外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