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風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此條目介紹的是氣象術語。關於日本二戰期間開發的戰鬥機,請見「烈風戰鬥機」。根據香港天文台的定義,烈風(Gale)的定義是指風力達蒲福氏風級8級至9級,即每小時63至87公里,相當於每小時34至47海里或每秒18至24米的風力。在澳門,蒲福氏風級8級的風力稱為「疾勁」(Gale),而「烈風」(Strong gale)只代表9級的風力[1]。較烈風風力高一級的,是暴風,而低一級的則是強風。 蒲福氏風級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無風 微風 輕微 和緩 和緩 清勁 強風 強風 烈風 烈風 颶風 暴風 颱風
此條目介紹的是氣象術語。關於日本二戰期間開發的戰鬥機,請見「烈風戰鬥機」。根據香港天文台的定義,烈風(Gale)的定義是指風力達蒲福氏風級8級至9級,即每小時63至87公里,相當於每小時34至47海里或每秒18至24米的風力。在澳門,蒲福氏風級8級的風力稱為「疾勁」(Gale),而「烈風」(Strong gale)只代表9級的風力[1]。較烈風風力高一級的,是暴風,而低一級的則是強風。 蒲福氏風級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無風 微風 輕微 和緩 和緩 清勁 強風 強風 烈風 烈風 颶風 暴風 颱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