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學
以甲骨文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人文学科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甲骨學是以中國上古時期甲骨文字為主要研究對象的人文學科。甲骨學可分為狹義甲骨學和廣義甲骨學。狹義甲骨學局限於研究甲骨文字本身的研究,是一門古文字學。廣義甲骨學則舉凡以甲骨卜辭為承載體論述上古歷史文化皆得納入,這包括整合古文字學、歷史學、考古學、歷史文化學、歷史文獻學、文化人類學等多個學科的理論、研究方法和材料來深入研究甲骨文所記載的歷史文化背景以及甲骨卜辭的一些自身規律,這是一門多元的專門性學科[1]:1—2。甲骨文發現初期,甲骨文被稱作「契文」,甲骨文的研究被稱作「契學」。1930年代以來,隨着學者對甲骨卜辭的更深入的認識,以及對卜辭背後的一些內在規律的認知,甲骨學與甲骨文這兩個概念逐漸分開。1931年,周予同首次提出「甲骨學」是一門獨立的學科[1]:3。王宇信強調,甲骨文是上古時期遺留下來的珍貴的文物和史料,但其對考古學、歷史學的研究價值在於文字釋讀學之外的甲骨學,並隨着甲骨學的發展,愈益為學者所認識。甲骨學則是對甲骨文自身固有的規律的一個系統的、科學的探究,並以此為基礎來窺視上古的歷史、社會、習俗。不能把甲骨文與甲骨學混為一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