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有機體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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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有機體論是19世紀實證主義社會學的一種重要理論觀點,即一個社會或社會結構被視為一個「活的有機體」。從這個角度來說,社會特徵的關係,例如法律、家庭、犯罪等等,當它們與其他的社會特徵相互作用時,通常會受到檢驗以滿足社會需要。一個社會或社會有機體的所有元素,它們具有維護有機體的穩定和團結的功能。代表人物是英國社會學家赫伯特·斯賓塞、俄國社會學家保羅·馮·利林費爾德(英語:Paul von Lilienfeld)、德國社會學家阿爾伯特·舍弗勒(英語:Albert Schäffle)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