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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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產業,又稱第五產業,指體現出文化與創意的產業,包括文化產業與創意產業(或合稱文化及創意產業),為「克拉克大分類法」(第一產業:農業、第二產業:工業、第三產業:(服務業)除第一、二產業外的所有其他產業)與第四產業的延伸。
第五產業一般分為三大類別:
- 創作、生產、銷售與管理一些運用個人或團隊之智慧、文化知識、創意之作品的行業,如出版業、畫家、電子遊戲業、動漫業、作家、作曲家、影視製作、圖書館等
- 以其身體行動的方式,來表現出文化及創意的行業,如演員、配音員、歌手、行為藝術、企劃、經紀等
- 增強其他行業、商品與顧客之文化度的行業,如形象設計、裝修、指甲彩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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