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號弦樂六重奏 (布拉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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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大調第2號弦樂六重奏,作品36,約翰內斯·布拉姆斯作於1864年至1865年間的室樂作品。1866年10月11日在美國波士頓首演,次月轉往蘇黎世演出。[1]1867年2月3日,在維也納首次演出。
Quick Facts 第2號弦樂六重奏, 調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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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的寫作工作,都在巴登-巴登附近的里希田塔爾(德語:Lichtental (Baden-Baden))完成。至1864年夏天為止,布拉姆斯已完成了此曲的前三個樂章,第四樂章則在一年之後才終於完筆。[2]布拉姆斯本欲將作品交由里特-比德曼(Rieter-Biedermann)出版,不過對方並無回覆。之後,布拉姆斯轉往布賴特科普夫與黑特爾音樂出版社,後者則出於商業上的考慮,最終婉拒了提案,曲譜遂改由西姆羅克出版。[註 1][2]西姆羅克亦是第1號弦樂六重奏的出版商。
據傳記作者卡爾·蓋林格(德語:Karl Geiringer)所述,布拉姆斯在第一樂章使用了一個姓名動機,藉以表達他對西博爾德的阿加特(Agathe von Siebold)的仰慕之情。上述說法也由作家馬克斯·卡爾貝克(德語:Max Kalbeck)所贊同。[註 2][2][3]總歸來說,這首六重奏似乎是在相當低調的狀況下完成的,作曲家的知己好友約瑟夫·約阿希姆並不知情,克拉拉·舒曼則幸運佔得先機。在1865年1月1日的信上,她說:「多麼美妙的作品啊,竟然沒有人知道!」[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