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尼斯·布拉姆斯的D小調小提琴與鋼琴奏鳴曲(作品108)完成於1888年,是其同類型作品的第三首,也是最後一首。

創作歷程

一連三年,布拉姆斯的夏日假期都在瑞士圖恩湖(Thunersee)附近的霍夫施泰滕(Hofstetten)度過,作曲家相當喜愛當地的山水湖景,這裏的風景促使布氏寫就許多室樂傑作。在其1886年8月的日記中,便記載第2號大提琴奏鳴曲(作品99)、第2號小提琴奏鳴曲(作品100)、第3號鋼琴三重奏(作品101)以及第3號小提琴奏鳴曲皆是起草於這段期間[1][a]。在致友人信中,布氏將這些作品稱為「自娛之作[1][b]」。以後見之明,作曲家如何在同一時期企劃、寫作這些架構可觀、彼此差異奇大的作品,其創作過程與心境着實值得探討。其中,作品100與108的兩首小提琴與鋼琴奏鳴曲尤其具有不同的面貌,前者明亮、甜美[c],本作則相對顯得暗沉,並富於對比。

作品99至101的三首室樂創作皆於1887年付梓,作品108則遲至1889年2月才交付出版商西姆羅克,不難想見布氏在定筆前的疑慮──直至1888年夏季結束前,本作方告完成,針對手稿的研究則顯示作品在1888年10月時曾有修改。

此作的被題獻人是布拉姆斯的同事、長期好友,鋼琴家兼指揮家的彪羅,兩人曾在1885年間嚴重不合,但此時已修好。透過將作品108題獻給畢氏,意在肯認其超群的鋼琴演奏技巧[1]。考慮到第一、第四樂章的厚重織體,勘比協奏曲的技巧需求,此一題獻可說合情合理。布氏友人,傳記作者卡爾貝克德語Max Kalbeck則認為,第一樂章的兩個主要主題都是對彪羅的描寫[1][d]

作品於1888年在布達佩斯首演,匈牙利名家胡拜匈牙利語Hubay Jenő演奏小提琴,布拉姆斯本人親任鋼琴演奏。

分析

與其餘兩首小提琴與鋼琴的奏鳴曲作品不同,作品108是四樂章體裁。各樂章在素材、樂念間沒有顯著的關聯,但整體仍有極強的統御感。作曲家的幾位友人如赫爾佐根伯格(Elisabet von Herzogenberg)、漢斯力克等人,對於這點皆有類似的感受[1]。漢斯力克表示,雖然四個樂章的內容各自不同,「當中的統一性,如同一牢固的金戒般,令人敬佩⋯⋯彷彿有一旁白講述著的故事,我們可以感受到整首作品屬於一個整體,彼此牢不可分[e]。」

承前述,第一、第四樂章的特質,使得此曲被認為具有協奏曲的特性。比起在私人沙龍中演奏,作品108的鋼琴部份似乎更適合在音樂廳發揮[2]

第一樂章

D小調,快板(allegro),cut time 拍子

嚴謹的奏鳴曲快板曲式。抒情的第一主題由小提琴以有限的音量(sotto voce)演奏,此時鋼琴右手的節奏則提供了暗潛的悸動。小提琴主題結束之後,鋼琴以 f 的力度承接之(i.e. m.24),進而形成兩者間的競逐,這一段音樂頗富英雄性格。樂章的第二主題則依循慣例,轉向關係大調,由鋼琴率先演奏此一富於表達(espressivo)的主題,小提琴繼而回應之(i.e. m.62)。

發展部始於第84小節處,小提琴以色彩奏法(bariolage[f])奏出第一主題的變形,鋼琴左手固定節奏的la音則貫穿了整個發展部。(此一堪比管風琴低音踏瓣的技法,在《德意志安魂曲》中已有應用[g]。)在演奏上,小提琴、鋼琴都必須在極微的音量下奏出旋律,是此段最具挑戰之處。

第一主題的再現(m.130)標誌着再現部的開始,此一主題再一次結束之後,意外迎來了三個強力和弦(mm.153–6),並據此展開緊湊的F#小調插段。此段的素材單純,技巧炫人,織度直比管弦樂配器,是為第一樂章的高點。調性安定之後,第二主題則回到平行調展開。

尾奏段(m.236)的安排與發展部如出一轍,令人意外的則是此前第一主題曾以原本的音域再一次出現(m.218)。樂章末尾是一安定的D大調終止式,為充滿情感的第一樂章劃下句點。

第二樂章

D大調,慢板(adagio),3/8
拍子

在內容上,第二樂章可說是專屬小提琴的一闕短曲(cavatina),鋼琴地位始終次要。除顯然的抒情性格外,3/8
拍子也隱然含有舞曲的韻律。此樂章接續了第一樂章末尾的調性,予人冷靜、安定的感受。此外,與第一樂章初始比較,在此小提琴從低音音域出發,其風貌截然不同。此一悠然的「演唱」中斷於突如其來的一次模進(mm.19–20),迎來一次高點,之後則是歌曲主題的回歸(m.37)。此句雖然是高八度演奏,卻記有布拉姆斯代表性的「不甚強」(poco f )指示,顯示了作曲家多所收斂的性格。

模進、高點再次陸續到來之後,第57小節的筆法着實令人意外:若是此處安排一次終止式,樂章也可就此收尾,小提琴頗富即興意味的分解和弦卻帶來再一次的高潮(m.59),堪稱第二樂章最精彩的一處。鋼琴低音的ré音(m.67)標誌了此樂章的終句,在主題的再一次回顧後,音樂平和地結束。

赫爾佐根伯格對於第二樂章流暢的音樂內容寄予肯定:「採三段體的第二樂章經常有一對比性的中段,然而這個樂章的連續性,段落之間的銜接是如此的言之成理,使人非常享受[1][h]。」

第三樂章

F#小調,多感、不甚快的急板(un poco presto e con sentimento),2/4
拍子

一反此前沉寂,鋼琴率先在第三樂章初始佔主導地位;在輕快的二拍子當中,鋼琴的主題亦富含戲謔(scherzando)意味。小提琴則扮演鋼琴在第一樂章初始的角色,在拍點外奏出伴奏。目前為止顯得破碎的音樂素材,在小提琴轉而演奏長旋律之後(m.53)有了轉變,並迎來一段小提琴演奏甚是困難的和弦競奏(m.65)。稍事平靜之後,樂章初始的主題在F大調上重現(m.91,小提琴),而後回到F#小調的本來面貌(m.119,小提琴改以撥弦演奏)。

總地來說,第三樂章沿用了布拉姆斯慣有的鋪排,即在嚴肅的第四樂章到來之前,經常以輕鬆、詼諧的面貌示人,此處的音樂亦不脫此意。

第四樂章

D小調,激動的急板(Presto agitato),6/8
拍子

遵照規則,此樂章的調性回歸主調,6/8
拍子則讓人直接聯想塔朗泰拉舞曲(tarantella)的癲狂。第四樂章在音樂強度、演奏技巧上皆冠於全曲,考驗著演奏者的定性與耐性。樂章初始,鋼琴奏出第一主題的同時,小提琴華麗的和弦亦讓人難以忽視。經過兩人角色互換,以及一系列的和聲轉換後,鋼琴始在令人滿足的C大調上奏出優雅的第二主題(m.39)。然而,此一安定感並未持續太久,小提琴承接第二主題後,鋼琴所追加的破碎節奏(mm.56–7),彷彿意在「提醒」聽眾此一樂章,甚至此一作品的「本質」。

發展部始於第一主題的再臨(m.114),小提琴在此演奏第一主題的變形(m.134),隨着音域向上移動,其節奏漸形破碎,增強了不安定感。第172小節處,迎來發展部的高潮,小提琴在高音域再次重申第一主題,而後則是小提琴、鋼琴之間的模仿競奏,並且隨之導入再現部。

再現部略去了第一主題,直接進入銜接句(cf. m.17),此後的安排大致與呈示部相同,第二主題則回歸關係大調。第一主題的再臨標誌了尾奏段的開啟(m.293),並在涵蓋鋼琴低音至高音音域的分解和弦處達到最後的高潮。出人意表的是第325小節處,破碎的塔朗泰拉節奏再一次由(相對)寬廣的第一主題所取代(鋼琴左手,繼而是小提琴),六個小節漸漸緩慢的效果,有如吸入最後的一口氣,並就此奔向終局。

註釋

參考資料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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