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中国自然保护区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羌塘自然保護區位於青藏高原北部,於1993年經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0年4月4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晉升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西藏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保護區面積33.4萬平方公里(12.9萬平方英里)[1][2],僅次於東北格陵蘭國家公園和卡萬戈贊比西跨境保護區,是世界上第三大陸地自然保護區,它的面積超過了183個國家。行政區劃上,它屬於那曲市的安多縣、雙湖縣、尼瑪縣和阿里地區的改則縣、日土縣;其中雙湖縣縣治位於保護區內。毗鄰保護區的儲備地區面積共有496,000平方千米(191,507平方英里),約等於西班牙的面積,超過了197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