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獨立機構存在於聯邦執行部門之外的機構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美國聯邦政府的獨立機構(英語:Independent agency)是存在於由內閣部長領導的聯邦行政部門之外的那些機構。大多數獨立機構是行政機關的一部份,僅少數是立法或司法機關的一部份。獨立機構依據國會通過的立法成立,並規範該機構的職責,以及制定行政法規的權力。這些機構制定的法規等同於聯邦法律。 此條目翻譯品質不佳。 (2017年3月2日)
美國聯邦政府的獨立機構(英語:Independent agency)是存在於由內閣部長領導的聯邦行政部門之外的那些機構。大多數獨立機構是行政機關的一部份,僅少數是立法或司法機關的一部份。獨立機構依據國會通過的立法成立,並規範該機構的職責,以及制定行政法規的權力。這些機構制定的法規等同於聯邦法律。 此條目翻譯品質不佳。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