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州接管委員會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臺南州接管委員會是中華民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為接管臺灣總督府底下各個地方政府而於1945年11月9日成立的組織之一,負責接管臺南州[1]。1946年1月5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以署民甲字第61號令要求各州廳接管委員會辦理結束,移交給各縣市政府[2]。
臺南州接管委員會是中華民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為接管臺灣總督府底下各個地方政府而於1945年11月9日成立的組織之一,負責接管臺南州[1]。1946年1月5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以署民甲字第61號令要求各州廳接管委員會辦理結束,移交給各縣市政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