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
中華民國臺灣省的最高行政機關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臺灣省政府是中華民國臺灣省形式上的最高行政機關,成立於1947年5月16日,前身為1945年9月1日成立的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省制在1998年虛級化後,臺灣省政府進行「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業務大幅縮減及轉移至中央政府相關部會、並喪失地方自治機關之功能,成為直屬於行政院的派出機關、以及無自治地位之地方行政機關。2018年7月1日,臺灣省政府實施「去任務化」,機關預算歸零,剩餘之員額與業務由中央政府相關部會承接[2],行政院不再派任臺灣省政府主席[3]。由於省政府是憲政機關,未經修憲不得廢除,故名義上「臺灣省政府」名銜尚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