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式車裂
英格兰酷刑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英式車裂[1],也稱吊剖分屍刑[2]或掛拉分[3](英語:hanged, drawn and quartered),是英格蘭公元1352年立法加入的酷刑,意在懲處叛國者,早在亨利三世的執政期間(1216年 – 1272年)就已有行刑的記錄。被定罪後,叛國之人會被綁在柵欄或木板上,由馬車拉到行刑地點,吊至瀕死,隨後閹割、剜刑(英語:disembowelment)、斬首,最後分屍(切成四塊)。完成之後,犯人的屍身會放到全國知名的場所(尤其是倫敦橋)公開展示。雖然目前英國的法律條文中仍然存在有國會法令定義的大逆罪,在19世紀期間英國進行了一系列的法律改革,英式車裂先是被修改為「摘取臟器、絞刑至死,死後斬首並分屍」,後在1870年被廢除(英語:Forfeiture Act 1870)。1998年,英國對叛國罪犯人不再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