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
犯罪行為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詐欺或詐騙等(英語:fraud),是故意欺騙以獲取不公平或非法收益,或剝奪受害者的合法權利。詐欺的定義涵蓋某人透過欺騙誘使他人處置自己或他人的資產,從而造成有利於犯罪者或第三方的經濟損失的行為。 詐欺可能違反民法(例如,詐欺受害者可以起訴詐欺行為人,以避免詐欺或獲得金錢賠償)或刑法(例如,詐欺行為人可能會被政府當局公訴或者起訴並依個案判決結果監禁),或者可能沒有造成任何損失,但相關詐欺行為仍構成其他民法或刑法違法要件。[1] 詐欺的目的可能是金錢收益或其他好處,例如透過獲得護照、旅行證件或駕駛執照,或抵押詐欺,其中犯罪者可能試圖透過(偽造文書或)虛假陳述等手段獲得抵押資格。[2]以詐騙為業的團體又稱詐騙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