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軍訴湖北政府案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2020年4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宜昌市公務員譚軍於宜昌市西陵區人民法院對湖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訴訟,起訴其掩蓋並淡化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管制並打壓相關信息,涉嫌瀆職與不作為,嚴重侵犯湖北省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財產權,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在《湖北日報》刊文向湖北省人民道歉一日,並要求由被告承擔訴訟費用[1]。但西陵區人民法院因無權受理該案件,譚軍已將訴狀郵寄至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2]。
2020年4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宜昌市公務員譚軍於宜昌市西陵區人民法院對湖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訴訟,起訴其掩蓋並淡化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管制並打壓相關信息,涉嫌瀆職與不作為,嚴重侵犯湖北省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財產權,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在《湖北日報》刊文向湖北省人民道歉一日,並要求由被告承擔訴訟費用[1]。但西陵區人民法院因無權受理該案件,譚軍已將訴狀郵寄至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