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行為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法律行為依行為之內容為區分,可分為身分行為與財產行為。[1]所謂身分行為,是指可以發生親屬法上關係或效果的法律行為,不同於財產行為,乃是發生財產法上關係或效果的法律行為。由於身分行為直接發生或消滅身分關係的法律行為,故以意思表示為要素重視個人意思,國家基於身分關係是作為社會組織的重要基礎,與公共利益密切相關,因而設有限制,往往設有強行規定,不允許當事人任意決定或僅在限制範圍或種類內選擇。[2]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7年12月1日)
法律行為依行為之內容為區分,可分為身分行為與財產行為。[1]所謂身分行為,是指可以發生親屬法上關係或效果的法律行為,不同於財產行為,乃是發生財產法上關係或效果的法律行為。由於身分行為直接發生或消滅身分關係的法律行為,故以意思表示為要素重視個人意思,國家基於身分關係是作為社會組織的重要基礎,與公共利益密切相關,因而設有限制,往往設有強行規定,不允許當事人任意決定或僅在限制範圍或種類內選擇。[2]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