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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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力指軍事方面的能力,國家及類似集團可對其內外對象行使的暴力。
軍事力也稱為武力 (Armed force)、防衛力 (Defense potential)、戰爭能力 (War potential) ,但在本條目中統稱為軍事力。
軍事力由軍隊、準軍事部隊、警察、民兵組織等直接行使。然而,現代戰爭及國防已經呈現總體戰的態勢,可動員人口、經濟力、技術力、外交力等綜合國力構成的潛在軍事力也已成為重要要素。在現代,國家的軍事力也是國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作為達成政治目的、保衛國家利益的最終手段而受到重視。
警察是分化自軍隊的旨在維持國內治安的組織,因此常不被納入軍事力的範疇,但從根本上說,警察是通過維持社會秩序從而保護國家權益的暴力組織。由於現代世界中恐怖主義等非對稱作戰、低強度戰爭的增加,軍事力及警力的界線再度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