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越節三日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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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越節三日慶典是基督教教會年曆的一個節期,從聖週星期四(基督受難日守夜禮)[1][2]開始,至復活主日的晚禱結束[1]。基督徒以這個節期紀念福音書中記載的耶穌基督的受難、被葬和復活[3],因而被天主教會視為基督徒禮儀生活的高峰。
在羅馬公教會,自從教宗庇護十二世的1955年禮儀改革以來,逾越節三日慶典(包括復活主日)成為一個獨立的禮儀節期,不再是四旬期(又稱大齋期、預苦期)的一部份。改革之後的禮儀比改革前推延了十二小時。1955年之前,主的晚餐彌撒和復活節守夜禮都是在星期四和星期六的早上舉行,而聖週和四旬期是在復活主日前完結。主的晚餐彌撒的《光榮頌》後,教會鐘鈴會寂靜,管風琴也不會使用[4]。羅馬公教會禁止信徒在逾越三日慶典期間結婚,如同四旬期一樣。信義宗同樣呼籲信徒不要在聖週和三日慶典期間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