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
金融名詞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金融商品(英語:financial instrument),又稱金融工具、信用工具、交易工具等,它們可以被創建、交易、修改和結算。它們可以是現金(貨幣)、在實體中擁有所有權權益的憑證(股份),或者是收取或交付的契約權利(例如貨幣;債務:債券、貸款;股權:股票;金融衍生產品:期權、期貨、遠期契約)。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AS 32和39將金融商品定義為「使一個企業形成金融資產,同時使另一個企業形成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equity instrument)的任何契約」。[1]
根據金融商品是基於權益(反映發行實體的所有權)還是基於債務(反映投資者向發行實體提供的貸款),可以將其按「資產類別」分類。如果該工具為債務,則可以進一步分為短期(少於一年)或長期。外匯工具和交易既不以債務為基礎也不以權益為基礎,而是屬於自己的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