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特別市
滿洲國首都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新京特別市,通稱新京(郵政式拼音:Hsinking),是滿洲國的首都,轄區相當於今中華人民共和國吉林省省會長春市。新京坐落在滿洲國中部,城市中心坐標為北緯43°55′,東經125°18′,市內主要河流為松花江支流伊通河,隨着行政區域的擴大,新京市域面積在1942年達到444.19km²。
Quick Facts 新京特別市, 面積 ...
新京特別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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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國的特別市 | |||||||||
1932年-1945年 | |||||||||
新京特別市在滿洲國吉林省的位置 | |||||||||
坐標:43°49′54″N 125°17′11″E | |||||||||
面積 | |||||||||
• 1944年[1] | 938.29平方公里(362.28平方英里) | ||||||||
人口 | |||||||||
• 1944年[1] | 863,607 | ||||||||
歷史 | |||||||||
• 成立 | 1932年 | ||||||||
• 廢除 | 194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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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長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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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的市區發端於滿鐵長春附屬地。1931年9月18日,大日本帝國發動九一八事變,翌日控制長春縣。1932年1月1日,長春縣改為長春市。1932年3月9日,滿洲國正式成立。召開的滿洲國執政典禮,大清末代皇帝溥儀在長春就職任滿洲國執政,年號大同。翌日3月10日,滿洲國國務院宣佈定都長春,設立長春特別市,3月14日改名為新京,成立新京特別市,隸屬滿洲國國務院,是滿洲國當時唯一的特別市,與省同級。在太平洋戰爭結束前,日本投資開展對新京的大規模的建設,完成兩次國都建設計劃。在1931年12月末統計時人口合計13萬多人,在滿洲國覆滅前的1944年人口達到86萬多人。1945年4月5日蘇聯單方面宣佈不再延長中立條約並秘密備戰,兩國之間的戰爭在同年的8月8日爆發,8月17日,日本關東軍投降、滿洲國瓦解。8月20日蘇軍佔領新京,並實行軍事管制;12月20日,新京復名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