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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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英語:divorce)是互為配偶的雙方,透過法律手段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及其程序。
通常在辦理離婚程序的過程中,都要面對許多複雜的問題,尤其是子女撫養權或監護權,雙方甚及其家庭的財產分割,以及對其中一方應否支付及支付多少離婚贍養費、子女撫養費等問題;而且相當多的配偶在離婚之前會先協議分居。離婚協議,該是平等協商後的兩全其美的公平結果。此外,亦有與已死的配偶離婚的個案,日本等部份國家接受死後離婚[1]的登記,但現代社會已少見這種需要,不過喪偶亦相當於離婚。以信奉天主教為多數的國家,離婚曾被禁止,但現已自由寬鬆。如今,目前世界上僅有梵蒂岡和菲律賓兩國不允許離婚。在菲律賓,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是宣佈婚姻為「無效婚姻」。
在不同的社會和民族中,離婚的原因和難度也各不相同。在肯雅的古希人中,不育或陽萎是離婚的理由。而在一些印第安人中,比如雅甘人,如果人們認為丈夫殘忍或者無法撫養家庭,那麼離婚是被視為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