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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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事館是代表一個國家派駐外國處理外交事務的機構,有時也兼作領事的住所,通常設立在首都以外的城市,如較多僑民居住、或是該國國民經常前往的城市。主要負責簽證發放、文書認證、僑民與國民的保護和協助(如補發護照、行使探視權)等事務。其與大使館的不同之處,在於駐在國的大使只能有一位,因此大使館相對的只能設置一座,且大多位於首都;而領事可以有數名,因此領事館可視情況在多個城市設置,並劃設領事轄區。一些規模較小或業務量較少的駐在國,則可能只在大使館內設立領事部門提供領事服務,而不單獨設立領事館。在未設大使館或領事館的國家,則可能由駐其他國家的外交機構兼轄,或是委託別國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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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及澳門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具有特別行政區的地位,且實施一國兩制,大部分駐港澳領事館並不隸屬於各國駐華大使館,而直隸於各國的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