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州政府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州政府(馬來文:Kerajaan Negeri;英文:State Government)是指馬來西亞十三個州屬的三權分立下的行政機構。 每個州的州政府都是依據各州的州憲法建立和運作,由州務大臣或首席部長領導[註 1],他們都是由各州一院制的州立法議會中以簡單多數原則勝出的政黨中產生。 州務大臣或首席部長必須在各州統治者(蘇丹、拉惹、州元首)面前宣誓,組織州內閣成員名單並由各州統治者委任。[1]
州政府(馬來文:Kerajaan Negeri;英文:State Government)是指馬來西亞十三個州屬的三權分立下的行政機構。 每個州的州政府都是依據各州的州憲法建立和運作,由州務大臣或首席部長領導[註 1],他們都是由各州一院制的州立法議會中以簡單多數原則勝出的政黨中產生。 州務大臣或首席部長必須在各州統治者(蘇丹、拉惹、州元首)面前宣誓,組織州內閣成員名單並由各州統治者委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