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Malaysia)是位於東南亞的一個聯邦議會君主立憲制國家,在馬來西亞當地簡稱為大馬,部分國外地區簡稱為馬國。國家整體依地理位置可區分為兩大部分:
|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請協助 改善本條目或在 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 此條目需要精通或熟悉地理的編者參與及協助編輯。 (2024年4月15日) |
| 此條目可能包含原創研究。 (2024年4月15日) |
|
根據聯邦憲法,馬來西亞由是十三個州(negeri)和三個聯邦直轄區(Wilayah Persekutuan)組成,邦與州的界線是以馬來西亞成立日(Hari Malaysia,1963年9月16日)之時為準,任何意圖將州界線改變的決定必須先獲得有關州政府及統治者會議的同意方為有效。[來源請求]
自馬來西亞成立以來,第一級行政區的變更有:
- 1966年憲法(修正)法案-新加坡獨立
- 1973年憲法(修正)(2)法案-吉隆坡劃為聯邦直轄區
- 1984年憲法(修正)(2)法案-納閩劃為聯邦直轄區
- 2001年憲法(修正)法案-布城劃為聯邦直轄區
More information 州級, 省級 ...
馬來亞行政區層次架構
州級
|
省級
|
縣級
|
副縣級
|
區級
|
區級以下
|
邦
|
省
|
縣
|
副縣
|
巫金
|
市鎮、鄉鎮、村
|
州
|
無
|
直轄區
|
無
|
無
|
國會選區[原創研究?]
|
無
|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