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年南非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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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年南非法令》(英語:South Africa Act 1909)是英國國會通過的一項法令。法令將四個主要的英國南非殖民地開普殖民地、納塔爾殖民地、奧蘭治河殖民地(英語:Orange River Colony)和德蘭士瓦殖民地合併,建立南非聯邦。該法令還規定未來南羅德西亞(1890-1923年期間其為不列顛南非公司管理)也將併入聯邦並成為新聯邦的一個組成省份,但被1922年在南羅德西亞所舉行的全民公決中所否決。[1]
Quick Facts 英國國會, 詳題 ...
國會法令 | |
英國國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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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題 | 組建南非聯邦的法令 |
引稱 | 9 Edw. VII c. 9 |
地域範圍 | 南非聯邦 |
日期 | |
御准 | 1909年9月20日 |
生效 | 1910年5月31日 |
廢除 | 1961年5月31日(南非) 1976年5月27日(英國) |
其他法例 | |
修訂法例 | 1934年聯邦地位法令(英語:Status of the Union Act, 1934) |
廢除法例 | 1961年南非共和國憲法法令 (南非) 1976年成文法(廢除)法令(英語:Statute Law (Repeals) Act 1976)(英國) |
現狀:已廢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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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法令》同時也是英國國會通過的第三項重要立法,其目的是聯合各英國殖民地並給予它們一定程度的自治權。另外兩個分別為,1867年通過的《英屬北美法令》,該法令將三個殖民地聯合(加拿大省(分為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諾華斯高沙省和紐賓士域省),並建立起了加拿大的聯邦制度。[2]而1900年通過的《澳大利亞聯邦憲法法令》則將澳洲各殖民地聯合,並建立澳大利亞聯邦。[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