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
第2屆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國民大會首度全面改選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國民大會第二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是依據李登輝總統於1991年5月1日所公佈之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於1991年12月21日舉行投票,首次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辦理國民大會代表的全面改選[1]。此次選舉總計有627人參選,選出第二屆國大代表共325席,包含219名區域代表、6名山胞代表、80名全國不分區代表、20名僑居國外國民代表。
Quick Facts 多數黨, 少數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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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選舉人數共13,083,106人,出席投票者8,938,622人,投票率為68.32%。選舉結果,中國國民黨當選254席,民主進步黨獲得66席,全國民主非政黨聯盟3席,無黨籍2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