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民意走出連儂隧道-810大埔遊行,是在2019年8月10日香港大埔區由民間自發舉行的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遊行。遊行路線由大埔頭巴士總站出發,到廣福道作終點。遊行目的是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即撤控示威者、取消暴動宣稱、追究開槍責任、按議事規則撤回修例,以及實行雙普選。

Quick Facts 讓民意走出連儂隧道-810大埔遊行, 日期 ...
讓民意走出連儂隧道-810大埔遊行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遊行與集會的一部分
日期2019年8月10日 (2019-08-10)
地點
目標
  • 2020年真雙普選
  • 釋放被拘捕示威者,承諾永不起訴
  • 成立國際認可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民衝突及元朗暴力襲擊[1]
  • 取消標籤6月12日警民衝突為「暴動」
  • 按議事規則,撤回《逃犯條例》修訂
方法遊行,突襲式佔領,警民衝突
結果
  • 大埔遊行在下午時段結束,但也有大量示威者兵分三路到大埔警署、香港國際機場廣福邨到處聚集和示威,部分示威者並突襲式佔據多區公路
  • 警方封鎖大埔警署一帶,並在晚上時段出動防暴警察清場
  • 示威者一度和警方對峙,例如突襲式包圍大埔警署和突襲式佔據大埔道路,直到下午五時後才散去
  • 大埔警署外牆外被示威者用噴漆塗上訴求和侮辱性言詞,部分服務也被短暫癱瘓; 而在廣福邨的部分建制派議員辦事處並遭到示威者塗鴉和破壞
  • 政府和警方拒絕落實示威者所有訴求
衝突方

市民自發

  • 示威者
  • 大埔街坊
傷亡
逮捕16
Close

是次遊行是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推出以來,首次有民眾於大埔舉辦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遊行。8月8日,香港警務處以「公共安全秩序風險極大」為理由發出反對通知書,反對是次遊行。[3]遊行主辦方在上訴失敗後決定將遊行取消,但大埔區市民仍然自發上街,遊行在沒有「不反對通知書」下進行。[4]事後遊行人士和平散去,警方在大埔並無發出催淚彈,亦無人被捕。即使是和平遊行,警方仍然讉責大埔遊行的參與者。[5]

背景

連儂隧道

位於大埔墟站A出口行人隧道內的連儂牆,被喻為是全港規模最大。[6][7]同時也因此發生多次襲擊事件,包括出動防暴警清除寫有警員資料的標貼、被張貼萬國旗、「連儂隧道」被換上「壽終正寢」標語等。

85三罷

8月5日的三罷行動,大埔是其中一個集會地點。最終演變為包圍警署行動,和一連串的警民衝突。所以主辦方一直強調,遊行是會在和平的情況下進行。

警方反對

15名大埔區議員在8月6日聯署,呼籲警方不要批出「不反對通知書」。[2]在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後,遊行籌委會表示極度詫異及非常憤慨,並表明會上訴。[8]

變成市民自發

遊行申請人曾就結果上訴,但最終被駁回。結果主辦方決定取消遊行,但大埔區市民仍然自發上街,結果遊行依然在沒有「不反對通知書」進行。[4]

大埔墟站新增閉路電視

新民主同盟新富區社區主任胡耀昌在遊行舉行前,發現大埔墟站增加了19個閉路電視鏡頭,而這些影像能直播到警署。他認為大埔已成為監控之都,也是配合大陸公安追蹤出入羅湖邊境的香港人。[9]

經過

大埔墟商舖關門

在遊行開始前,食環署曾稱大埔墟街市會提早關門,而附近的商店和大埔廣場的馬會投注站也暫停營業。[10]

開始遊行

在原定的時間,大埔頭巴士總站已經有逾百市民聚集。[5]最終遊行在3時15分起步,沿原訂的遊行路線,即是沿汀太路汀角路安慈路安祥路寶鄉橋,到達廣福道的投注站作為終點。

兵分三路

到達終點後,示威者兵分三路,左路沿南運路前往大埔警署;右路到達大埔墟站再搭車前往香港國際機場;而直行則前往廣福邨,舉行「黃碧嬌議員追悼會」。[11]

黃碧嬌議員追悼會

有示威者在黃碧嬌議員辦事處旁的橫額噴上「奶共」、「屌你老母」等字句。又有市民在辦事處旁的樓梯擺放了3至4打的雞蛋,有示威者載上手套後便向辦事處的大門和冷氣機投擲雞蛋。[12]

與此同時,在距離黃碧嬌議員辦事處約十餘米的廉記茶室。餐廳經理表明自己是「藍絲」,並禁止任何穿黑衣的市民入內用餐。其後更與一名女侍應一同站在門口。在場市民一度鼓譟,有示威者以雷射筆射向兩名職員的眼部位置,多次被現場其他市民喝止。亦有市民轉而使用原本用於砸向黃碧嬌議員辦事處,改為砸向廉記茶室外的落地玻璃窗,更不小心砸中在場的其他示威者。[13]

大埔警署附近的佔路

和平散去

警方在下午4時宣佈大埔有一場「未經批准的集結」,呼籲在場人士盡快離開。 [5]示威者在南運路和大埔太和路設置路障,但示威者最終在大約5時30分開始散去。[11]最終警方在晚上8時23分開始清場,但現場並無示威者。[11]

後續影響及事件

多區發生警民衝突

示威者其後轉至多區繼續進行快閃式堵路,和包圍警署等行動,例如沙田大圍尖沙咀等。示威者以激光筆射向警員,警方則以催淚彈還擊,驅散示威者。結果當日警方共發佈6則新聞稿,三度讉責示威者。[14]

被捕人士遭10警拳打腳踢

有年輕被捕人士Ken在港鐵黃埔站準備回家時,突然被防暴警察按在地上,並鎖上手扣。其後10多名警員包圍他拳打腳踢身體多處,最後被打至額頭腫起、左耳流血,手、腳多處疼痛。被打至額頭腫起、左耳流血,手、腳多處疼痛。其後警員在警車內向被捕者進行更激烈施暴,如利用橡筋彈被捕人士的背脊,並拖他到座位底踩。有警員看見被捕者手機有訊息彈出後,要求讀出訊息和電話密碼。被捕者沒有回答也被遭到毆打。被捕者送往警察十多分鐘車程期間也說了不少挑釁說話,如「死曱甴」、「出嚟玩呀?啱啱唔係好威㗎咩?」。送往紅磡警署後,警員突然大力將被捕人士推向梯級,其後推他埋牆撞向牆角,更被女警員挑釁他『唔好扮嘢啦』。被捕人士在警署內多次要求打電話給律師及見醫生,但警員一直未有處理。被捕人士被警員用汽水噴面、掌摑、委任證打面,並要求跪着回答問題。搜身時也被要求全裸搜身。警員問要不要飲水時,將水潑向他面上,令他感到非常無奈。到11日早上,律師到警署找Ken,看到傷勢後向警署正式作出投訴,其後被送到九龍一間醫院,驗傷後留醫兩晚才出院。Ken曾要求警方交出紅磡警署的閉路電視,但事發4個月,仍未取得任何閉路電視片段。[15]

被捕人士入稟索償指遭警施刑

一名28歲保安員早前被控非法集結、襲警等4罪,在2022年3月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監禁21個月。他在事件發生3週年前夕入稟區域法院,向律政司司長索償,指警員在港鐵黃埔站A出口或其附近、一輛警車及紅磡警署內,對他施加不合法武力,要求法庭下令賠償,惟未有列明索償金額。[16]

提堂,審訊和判決

4名男女包括案發時只有14歲的女童,在8月11日凌晨在黃埔站出口附近被告,他們被控非法集結,其中兩名男子被控襲警、管有爆炸品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等罪名。2021年2月4日,區院裁定全部被告罪名成立。法官陳廣池指被告攜有兩張寫上法律支援電話的卡片,包括來自星火同盟及伍展邦律師行,反映事件幕後有群體組織性及涵蓋性。[17]

首被告在黃埔港鐵站A出口被捕,法官認為被告因警方驅散而往港鐵站離開,期間被截停,並大叫「死開」及腳踢警員,認為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有參與非法集結。同時指被告配備「重裝備」,包括攜熟雞蛋作糧食,航拍機可用作監察警方部署,而生理鹽水則可保護自己及同路人。而另一名被告任職舞台音響技術員,雖然上司供稱物品為工作需要,不過法官批評被告自圓其說、誤導法庭,認為應該放在公司,並不是深夜攜帶。法官又指被告在黃埔站內的扶手梯被捕時,不可能不知道制服他的人是警員,認為他到港鐵站的目的明顯是逃離現場。而案發時只有14歲的女童在黃埔站A出口外被捕。法官認為被告當時的衣服和配備,認為難接納她只是路人,裁定她因逃離到港鐵站而罪成。另外,法官在此案件批准警員使用手機拍攝公眾席人士,並由控方決定跟進行動。[18]

2022年3月3日,法官陳廣池批評無一被告真心認錯,認為他們只是路過的說法是掩耳盜鈴,判處3名成年被告監禁9至21個月,未成年的16歲被告入更生中心。[19]

上一次
原因:包圍深水埗警署(2019年8月6日)
香港防暴警察施放催淚彈
2019年8月10日
下一次
原因: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遊行(2019年8月11日)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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