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劉青山 (1916年)

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以贪污罪为名死刑的犯人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刘青山 (1916年)
Remove ads

劉青山(1916年—1952年2月10日),曾用名順山,河北省安國市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他於193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國共產黨天津地區委員會書記。被捕前任中國共產黨河北省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因貪污罪被槍決。

快速預覽 劉青山 劉順山, 個人資料 ...
Remove ads

生平

劉青山是河北省安國縣南章村人。生於佃農家庭,12歲開始在博野縣南白沙村做長工。1932年,經徐去甫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1933年7月參加中國工農紅軍第二十七軍第一支隊,1933年8月參加高蠡暴動。暴動失敗被俘,在刑場上僥倖逃脫。1935年在河北安平縣香關當長工扛活。

1937年7月在其家鄉安國縣南章村組織抗日動員會。1937年10月,進入五台山抗大分校學習。1938年8月出任中共大城縣縣委組織部長。以青塔書店掌櫃身份到鄉村賣書,宣傳抗日,組辦民運訓練班,培訓出很多幹部;和縣委一起創建縣大隊和八個區小隊抗日武裝。1941年3月任大城縣委書記。1942年五一大掃蕩後,開闢了文安窪抗日根據地。1942年9月,調任(丘)河(間)縣縣委書記。1944年10月冀中八地委城工部長。

1945年10月任冀中八地委書記兼冀中軍區第八軍分區政治委員、第八地委黨校校長。

1949年9月,任天津地區地委書記。1951年5月13日,任中共石家莊市委第一副書記[1]

Remove ads

劉青山張子善案

Thumb
1952年2月10日劉青山(左面掛牌者)和張子善(右面掛牌者)在保定人民體育場公審

1950年至1951年與張子善兩人在擔任天津專區領導的期間,盜竊地方糧款289,151萬元(人民幣舊幣)、防汛水利專款30億元、救災糧款4億元、幹部家屬救濟糧款14,000萬元,剋扣修理機場民工供應補助糧款54,330萬元,賺取治河民工供應糧款37,473萬元,倒賣治河民工食糧從中漁利22億元。此外還以修建為名騙取銀行貸款60億元,從事非法經營。

1951年12月2日,赴歐洲國家奧地利首都維也納參加世界青年和平友好聯誼會歸來的劉青山一下列車即被逮捕,12月4日被河北省委開除黨籍。

1952年2月10日,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河北省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在保定市東關大校場召開公判大會,以貪污罪名在保定東關大校場公開處決劉青山和張子善[3]

家庭

  • 妻子:范勇(參加革命前名為樊桂蘭),2011年5月去世,終年89歲。
  • 大兒子:劉鐵騎
    • 妻子:劉繼先,女兒:劉曉,兒子:劉嵌[2]
  • 二兒子:劉鐵甲
  • 小兒子:劉鐵兵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